曾在2003年實施「投資移民」計劃、最初門檻650萬
值得一提的是,本港曾在2003年實施「投資移民」計劃,最初的門檻為650萬元,及後至2010年提高至1000萬元,惟有關計劃在2015年被煞停。
新計劃中,申請門檻大幅提升至3,000萬元,並規定當中至少300萬元要投資於支持創科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組合」,其餘2,700萬元可投資的資產包括股票、債券等金融資產,以及非住宅房地產等。
港府:致力向不同商會、國際持份者及家辦推廣
投資推廣署署長劉凱旋則稱,新計劃將鞏固香港作為人才和資本樞紐的領導地位,提升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優勢。劉凱旋預告,當局會繼續推出措施以進一步加強香港作為資產及財富管理樞紐的競爭力,新計劃的吸引力將持續提升。同時,會繼續致力向不同商會、國際持份者及家族辦公室推廣新計劃,與專業服務提供者及潛在申請人保持緊密溝通。